一芯智能科技 江苏芯研智能取得基于电池盒生产自动上料装置专利,确保电池盒体在上料过程中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用户投稿 8 0

江苏芯研智能取得基于电池盒生产自动上料装置专利,确保电池盒体在上料过程中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金融界2025年6月11日消息,国家知识产权局信息显示,江苏芯研智能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取得一项名为“一种基于电池盒生产的自动上料装置”的专利,授权公告号CN222960719U,申请日期为2024年07月。

专利摘要显示,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基于电池盒生产的自动上料装置,用于带动电池盒体调整位置,包括多轴机械臂,所述多轴机械臂上设置有连接头,所述连接头上设置有连接板;所述连接板的底部滑动设置有多组活动板,所述活动板上设置有支撑架,所述支撑架设置有支撑杆,所述支撑杆上设置有两组吸附组件,两组所述吸附组件对称设置在支撑杆上,所述多轴机械臂带动连接板调整姿态,使得多组支撑架调整姿态分别与多组电池盒体对齐;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多轴机械臂的姿态调整和支撑架的对齐操作,能够实现对多组电池盒体的精确定位和吸附,吸附组件与电池盒体底端内壁的接触进行插入式的吸附工序,确保了电池盒体在上料过程中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天眼查资料显示,江苏芯研智能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位于常州市,是一家以从事研究和试验发展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通过天眼查大数据分析,江苏芯研智能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专利信息18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3个。

本文源自金融界

京典案例|上海某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诉某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一芯智能科技 江苏芯研智能取得基于电池盒生产自动上料装置专利,确保电池盒体在上料过程中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开 栏 语

一芯智能科技 江苏芯研智能取得基于电池盒生产自动上料装置专利,确保电池盒体在上料过程中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近年来,北京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形成了一批社会广泛关注有裁判规则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例。为更好发挥典型案例在保证法律统一正确适用、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等方面的作用,“京法网事”开设“京典案例”栏目,积极宣介北京法院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的案例等典型案例,集中展示典型案例中蕴含的法律精神、价值判断和裁判规则,以期为相关案件办理、纠纷化解提供参考。

2025年5月24日至31日是第二十五个全国科技活动周,主题为“矢志创新发展 建设科技强国”。我们一起来看京典案例(第4期)——指令集知识产权保护的边界和规则案(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编号2024-09-2-158-016)。

一芯智能科技 江苏芯研智能取得基于电池盒生产自动上料装置专利,确保电池盒体在上料过程中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一芯智能科技 江苏芯研智能取得基于电池盒生产自动上料装置专利,确保电池盒体在上料过程中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案例编写人:

(上图)谢甄珂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第四庭庭长、二级高级法官

(下图)李迎新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三级高级法官

一芯智能科技 江苏芯研智能取得基于电池盒生产自动上料装置专利,确保电池盒体在上料过程中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案件承办人:

二审合议庭成员(左至右):李迎新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三级高级法官;谢甄珂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第四庭庭长、二级高级法官;兰国红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第四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

入库编号

2024-09-2-158-016

上海某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诉某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某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指令集知识产权保护的边界和规则

关键词

民事 著作权权属、侵权 不正当竞争 指令集 思想表达二分法 著作权法保护对象 “抽象-过滤-对比”分析法

【基本案情】

原告上海芯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芯某智能公司)诉称:案外人某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某思科技公司)自1985年起开发了M指令集。M指令集中,至少包含其第6.06版本中的《The M64® Instruction Set Reference Manual,Revision 6.06》等6本参考手册(以下简称6本参考手册)。上海芯某智能公司从某思科技公司处获得了M技术(包括M指令集的著作权等)在中国境内(含香港及澳门地区)的相关授权,有权对在中国境内侵犯M指令集相关权益的行为提起诉讼。2021年4月30日,被告龙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某技术公司)在网络上公开发布的L指令集与M指令集构成实质性相似。此外,龙某技术公司还基于L指令集设计、制造或委托其他厂商制造L处理器,通过被告广东某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某丘智能公司)等进行销售,并于2021年7月23日正式发布L处理器以及基于该处理器的服务器处理器等。上海芯某智能公司认为,龙某技术公司、广东某丘智能公司的上述行为侵犯了其公司对M指令集享有的相关著作权权利,包括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改编权、汇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同时,龙某技术公司公开宣称L指令集是“自主指令集”的行为还构成虚假宣传,且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规定。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龙某技术公司、广东某丘智能公司停止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赔偿原告上海芯某智能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人民币6000万元(币种下同)。

被告龙某技术公司辩称:L指令集是其推出的自主指令集,已被各大媒体广泛宣传,并得到多个开源社区的认可,L指令集未侵犯M指令集的著作权,不构成虚假宣传,未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规定。   被告广东某丘智能公司辩称:现无证据证明其公司销售L处理器,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请求驳回上海芯某智能公司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查明:上海芯某智能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26日,主要从事自有技术转让、集成电路芯片的设计、智能科技等。龙某技术公司成立于2008年3月5日,主要从事集成电路芯片产品制造、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等。   上海芯某智能公司主张的实质性相似内容如下:1.助记符的组词方式或命名规则相同,如使用计算机领域动词英文前三个字母作为开头、最后一个字母表示扩展;2.指令的文字描述结构相同,如用伪代码﹢文字的结构来描述一条指令等;3.对于名称、编码、格式不同的指令,从技术上而言,解决的技术问题仍相同;4.指令行为组合的选择和编排相同;5.所有浮点单元(FPU)具有的功能均相同。   L指令集卷一与M指令集6本参考手册对应部分的内容描述在章节结构、指令说明结构及文字表述、寄存器及其他功能文字表述方面均不同。L指令系统与M指令系统的助记符相同且指令功能相同的指令共计10条;助记符相同、指令功能相似但存在区别的指令共计6条;其余指令均不相同。指令操作码和伪码使用L指令集自有的编码和标识符体系。两者对单条指令的描述存在一些助记符相同、功能相似,但就整体篇幅而言,所占比例低于0.01%。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23年2月6日作出(2022)京73民初1063号民事判决:驳回上海芯某智能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宣判后,上海芯某智能公司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7日作出(2023)京民终44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裁判理由】

指令集以指令集参考手册形式,用文字、数字、符号等方式表达出来供使用者使用。用以表达指令集所蕴含的规范之文字、数字、符号,是著作权法保护的表达,其中的规范则属于思想和功能性要素的范畴,存在通过专利、商业秘密等提供保护的可能,但并非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上海芯某智能公司基于M指令集在文字、数字、符号之外所体现出的不同于其他指令集的“精简、可靠”等构思和风格,属于思想层面,并非著作权法保护的独创性表达。本案不具备将M指令集认定为其他作品的必要,对上海芯某智能公司有关M指令集构成著作权法第三条第九项规定的“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的主张,不予支持。

M指令集6本参考手册中的文字、数字或者符号,符合《著作权法实施条例》有关文字作品的定义,可以作为文字作品受到保护。M指令集作为文字作品,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只是其中具有独创性的表达,除此以外,该文字作品中所包含的技术方案、思想和功能本身均非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上海芯某智能公司主张的M指令集最早提出64位指令框架向后兼容32位、特权架构和尽量避免模式切换的设计思路等属于技术方案、操作方法等,且已申请专利权保护,不应纳入本案著作权侵权比对考虑范围。同时,由于精简指令集加、减、乘、除等要素系由于指令集语言中的特殊格式、规范等限制而出现的有限表达,亦应在侵权比对的考虑因素中予以排除。描述指令助记符、指令说明、周期、操作码和状态位等信息正是指令集的目的所在,其内容受制于芯片的设计和功能,而指令采用英文首字母排序则更是通行的排列方式,不应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根据查明的事实,L指令集卷一与M指令集6本参考手册相比,文字表达相同的内容数量极少、占比极低,且分散在各个不同章节。在指令说明结构及文字表述、寄存器及其他功能文字表述、章节结构等其他方面均不同,且使用了不同的指令操作码和伪代码的编码体系和标识符体系。因此,上述占比极低的相同文字表述的助记符,属合理借鉴范畴,可以忽略不计。

综上,L指令集卷一与M指令集6本参考手册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实质性相似,上海芯某智能公司所列举的助记符的组词方式或命名规则,以及指令的文字描述结构等方面的相同,均不是侵害文字作品复制权、改编权、汇编权的行为,进而也不存在侵害署名权、修改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鉴于上海芯某智能公司有关L指令集侵害其著作权的主张不能成立,且上海芯某智能公司并未举证证明L指令集并非龙某技术公司自主研发的产物,故龙某技术公司将L指令集宣传为“自主指令集”并不属于虚假宣传。同时,因上海芯某智能公司有关L指令集侵害M指令集著作权以及龙某技术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的主张均不成立,故广东某丘智能公司的行为亦不构成侵权。

【裁判要旨】

指令集参考手册作为文字作品,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只是其中具有独创性的表达,除此以外,该文字作品中所包含的技术方案、思想和功能本身均非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具体而言,即使在构成作品的情况下,指令集的设计思路等属于技术方案、操作方法,不应纳入著作权侵权比对考虑范围。同时,由于精简指令集加、减、乘、除等要素系由于指令集语言中的特殊格式、规范等限制而出现的有限表达,亦应在侵权比对的考虑因素中予以排除。描述指令助记符、指令说明、周期、操作码和状态位等信息正是指令集的目的所在,其内容受制于芯片的设计和功能,而指令采用英文首字母排序则更是通行的排列方式,不应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关联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年修正)第3条。

供稿部门:北京高院研究室

编辑:刘宇航

审核:张磊

相关问答

楚芯店是什么?

楚芯店是一家旗下品牌为楚芯机器人的实体店铺。楚芯机器人是由湖南楚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一款智能人形机器人产品。楚芯机器人具备语音识别、人脸识别、...

东莞松山湖众芯科技好不好?

还可以,众芯智能科技(东莞)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0月20日,注册地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隐山路28号1栋201室,法定代表人为刘梅。经营范围包括研发、销售:机...

西安芯海科技智能插座质量怎么样?

[回答]芯海科技成立于2003年,至今已经有十七年之久了,技术非常专业,合作了很多的有名的企业,比如华为、海尔、美的等,售后服有保障。是一家值得合作的企业...

上海芯翌智能科技怎么样?

上海芯翌智科技有限公司从事智能科技、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集成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企业管理,会展会务服...

玖芯科技主要是干什么?

上海玖芯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18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唐瑞仕,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网络科技、计算机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

江苏京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怎么样?

江苏京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位于南通市港闸区永福路88号,于2018年02月09日在工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在公司发展壮大的3年里,我们...

杭州乐芯科技有限公司介绍?

简介:杭州乐芯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以信息技术服务为主导、立足于离散制造业高科技领域的前沿,专业致力于工业设备数据采集高科技企业,国内领先的智能制造整体方...

万众一芯是什么公司?

万众一芯是一家专注于芯片设计的公司,成立于2001年,总部位于中国深圳。该公司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高品质、高性能、低功耗的芯片解决方案,包括智能手机、智能...

比亚迪三电一芯是什么_车坛

三电一芯指的是新能源车的核心技术组合,主要是三合一平台技术。具体包括三个部分:1.高能量密度的动力电池:电池容量大,续航更久,就像手机电池能用...

合肥芯海股份科技智能家电有哪些?

[回答]目前芯海科技的芯片已经打入国内知名手机厂商之中,其压力触控SoC芯片实现了对vivo、小米、努比亚等多个品牌多个机型的批量供货。同时,其高精度ADC...

抱歉,评论功能暂时关闭!